政大英語系教授陳超明昨天指出,大家都認為學生要加強閱讀,但老師卻未指導學生閱讀的方法。與其去讀艱澀的法律文書,不如多讀幾本好小說。 陳超明昨天應聯經出版社邀請,在台北國際書展上以「閱讀即戰力」舉辦講座,他表示,今年大學學測國文作文,以大法官釋憲案要學生寫「學校和學生的關係」的議論文引發爭議;學者李家同也建議年輕人多讀判決書。 陳超明說,法律文書不易懂,要加強閱讀可以從讀好的小說入手,例如讀英文小說對文化學習有很大的助益,對語言學習幫助更大,因為好的英文小說用詞優美,令人難忘。加上有完整的敘述邏輯,可以訓練自己的邏輯思維。 他指出,不論是推理、懸疑、愛情小說,都需要有完整的架構,必須符合邏輯,要有明確合理的前因後果,例如為何甲愛乙、乙愛丙,到底劈腿的前因後果為何? 都一定應有某種關聯或互動,才能讓讀者接受故事的情節及鋪陳。 陳超明說,推理小說更需要如此,這對閱讀者來說,有助於自己邏輯或思維的訓練。 除此外,閱讀小說也可以訓練批判、思考的能力,陳超明表示,讀小說時,會想為何會如此?質疑作者的敘述是否合理、小說中主角的行為模式為何會這樣? 這都可以培養獨立批判思考 (critical thinking) 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至於要如何讀? 陳超明建議,可以選擇自己喜愛的小說,但需要是好的小說,例如口碑較好的小說,不僅是要看故事情節的邏輯、劇情鋪陳,閱讀時更要注意文字的節奏、遣詞用字。 陳超明說,例如小說中常用一些精確的動詞、形容詞等。不論是中文或英文小說,了解這些用詞,有助於自己以後運用英文的能力,也才能達到有效的閱讀。(2011/02/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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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大學學測與指考英文考科成績揭曉後,大家都會反覆地為國、高中生與全民的英語文程度憂心,更為台灣全面接軌國際的外語能力感到焦慮。 對於積極立足本土,放眼天下的台灣來說,活化英文教育的全民共識,此時矣。 可惜多年來,未能及時修訂的英語教育政策,與妥善的英語師資培訓制度,使得國高中的英語教學與學習,更趨於補習與填鴨式的僵化教育,導致師生不重視整合式的實用英文閱讀、聆聽、口說與寫作歷練,甚而「逼迫」學生提早放棄英文。 儘管今年元月的學測英文試題很生活化、富創意,且具有甚高之鑑別度,但仍然出現聯合報二月十二日所報導的「學測英文作文,雙峰現象仍嚴重」之老問題。欲學好英文,必須從最基本的閱讀與聆聽,進行導入式的語料吸收,從而經過內化後,將所汲取的語料如英語詞彙、語意與基本句法 (文法),循序轉化為產出性寫作 (如英文作文) 與口語表達 (如日常會話) 之基礎。整體而言,在英文老師的有效指引下,進行廣泛的閱讀,是提升實用與多元英語文能力的不二法門。英文如此,任何語言皆然。這也是為什麼李家同教授如此急切倡導「大量閱讀」的原因。 化解英語文能力趨向嚴重雙峰的途徑,首需培養優質的專業英語教師。在網路發達、英文素材普及的台灣,學習英文應該是極為輕鬆、實用、愉悅的知識挑戰。以歷年的學測和指考中的英文作文與翻譯之難易度為例,按理只要具有高一的正常程度,均可順利作答。然而,過多的非專業英語教師在自身不諳英語學習理論、未能具備英文聽、說、讀、寫、譯基本能力的情況下,只有退而求其次地以生硬僵化、支離破碎的文法記憶和劣質教學,迫使學生提早視學習英語為畏途。 除了建立有效的英語師資培養和在職輔導機制外,現行的國中基測,也應加考基礎中英翻譯與英文作文。大學學測與指考則亟應加考英語聽力測驗。配合學校的正常化英語教學,則提升國小、國高中、技專校院、大學,以及公務部門人員的英語文能力,方可有效達成。如此活化英語教學與學習的境界,大家才可能體會學習英語文的多元功能與無上樂趣。(李振清/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2011/02/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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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喜歡喝酒,不僅自己喝,也勸別人喝 (勸酒);勸酒就是強迫別人喝酒,英文叫做 force others to drink。不過,說也奇怪,既然喜歡杯中物,為何划酒拳時,是輸的人喝酒而不是贏的人喝呢? 而且必須 Bottoms up! (乾杯,杯底不要養金魚)。好朋友一起喝酒,往往還未動筷吃菜就先乾三杯,"Cheers" 之聲不絕於耳。英文中稱酒喝很多的人是 heavy drinkers (就像菸抽很多的癮君子叫做 heavy smokers),而形容一個人喝很多酒、很會喝酒是 drink like a fish,即牛飲、海量。

有些人散盡家財於觥籌交錯中,弄得家庭失和、妻離子散;有些人則因喝酒,把健康的身體搞壞了,不是男性雄風不再,就是肝臟功能全毀,抑或兩者都有。因此,有人發誓從此「滴酒不沾」了,"I don’t want to drink anything with alcohol.",千萬別只說 "I don’t want to drink anything.",否則別人可能誤以為你連水、咖啡、果汁都不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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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該走了」、「我必須走了」的幾種說法:

  1. I’d better be making tracks.
  2. I’d better get going.
  3. I’d better be off in a (little) bit.
  4. I’ve (got) to go (now).
  5. I must get/be going.
  6. I guess I should be 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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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kind of (a/an) 意為「某種」,如 I hope that we can get some kind of a result this time. (我希望我們這次能獲得某種結果)。雖然有些人認為 some kind of a/an 中的 a/an 是不必要的,但不管有沒有不定冠詞,這片語的意思並不難理解。 然而,這片語的現代俚語用法 – 最初是用在運動領域,但現在也用在其他諸多領域 — 卻需要特別加以注意:”He’s some kind of hitter.” 意為 “He’s a splendid hitter.” (他是個傑出的打擊手)。在這項現代用法中,some kind of 相當於 some 的一個非常老舊的俚語或口語意思,亦即「了不起的,驚人的」:”She’s some dancer.” 意為 “She’s a wonderful dancer.” (她是個了不起的舞者);還要注意的是,在此一俚語用法中,some 必須重讀,即句子的重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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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at size shoes do you take / are you wearing? (你穿幾號鞋?)
  • What ages are (不是 have) your children?/ What age is your child? (你的小孩年紀多大?)
  • You don’t look your age. (你看上去比實際歲數年輕)
  • The picture/photo doesn’t flatter you. (這張照片沒有你本人漂亮)
  • I’m caught short. (我錢帶不夠 – 如買東西時發現錢帶不夠)
  • My son has outgrown his clothes. (我兒子個子長大了衣服穿不下了)
  • The toilet is backed up. (馬桶不通了)
  • Mary is available. (瑪麗沒有男朋友)
  • Mary is already taken. (瑪麗已經有男朋友)
  • Our homeroom teacher is a real pain (in the ass/butt). (我們班導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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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老掉牙的中文口語在英文中有幾句對應的翻譯,即 if worse come(s) to worst,if worst come(s) to worst,其中若為直述語氣,則動詞用 comes,若為假設語氣,則動詞用 come。此外,worse 或 worst 前面也可加上定冠詞 the。例如:Check with the company to see if they can fix the printer, if the worst comes to the worst, we’ll just buy a new one. (去找那家公司看看能不能修理這台印表機,如果實在不行 [即最壞的情況發生],那麼我們就買一台新的)。

    有人可能質疑,worse 是形容詞 bad 的比較級,而 worst 是最高級,照理應該只有 if worse come(s) to worst 才對,但其實這幾句都是英文的標準用語,不折不扣的慣用語。雖然 if worst come(s) to worst 可能是 if worse come(s) to worst 的變形,但前者在使用頻率上反而比後者來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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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17 Thu 2011 09:40
    • Pants

    當然,我們都知道 “pants” 的一般意思 – 不過,有些人有時可能搞不清楚 pants 在美國和英國的意思是不一樣的;pants 在美國是「褲子」(英國的褲子叫做 trousers),在英國是「內褲」(美國的內褲叫做 underwear)。然而,許多人可能不知道 pants 現在也可當形容詞,感嘆詞,甚至動詞用! 它現在已遠遠超出一件衣服的應用範疇。

    想像在倫敦街頭兩位 20來歲年輕人的對話場景:其中一位拿出手機打電話,他的朋友對他說 “Your mob is pants, why don’t you get a new one?”。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的手機遜斃了,為甚麼不換支新的呢?」(注意:手機 mobile phone 的口語已簡化到 mob 的程度)。顯然地,這裡的 pants 是個形容詞,意為「很爛的;很遜的;品質低劣的;垃圾般的」;不僅如此,它還有比較級 more pants 和最高級 most pants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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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個英美越來越盛行的感嘆詞。當你自己做了某件愚蠢的事情,或做了某件愚蠢的事情被逮個正著,或錯失了一個良好的機會,你就可以說 D’oh!。這個字的意思相當於在你知道自己做了蠢事時會說的話:”Damn! I’m stupid.” (該死! 我好笨) 或 “Oh, not again!” (噢,不要又來了)。 D’oh! 於2002年首次出現在《牛津英語大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 中,但它早在1988年就已是美國電視劇「辛普森家族」(The Simpsons) 中常講的一個字,用來表達沮喪,挫折或一種 (不順利或不好的事情) 注定如此的無奈。 然而,這個字千萬別與發音和拼字都頗為相近的 “duh!” 搞混了,後者是南加州聖費爾南多谷地 (San Fernando Valley) — 這個地區是由數個城市所構成,包括洛杉磯大半土地 — 常用的「社會方言」(sociolect,即 social dialect) Valspeak 中的用字,意為「眾所周知」(everyone knows that) 或「顯然地」(obviously)。你可能曾經看過電視演員眼冒怒火,嘴巴大叫 “Duh!”,因為他們認為某人做了愚不可及的事情。 所以,當你發現自己做了蠢事時你就說 D’oh!,而當你認為別人做了蠢事時,你就說 Duh!,來表達「真笨!」的意思。 為了讓大家能清楚分辨這兩個字發音的不同,筆者特別從網路廣播剪輯了兩個聲音檔,供大家下載聆聽: D’oh! D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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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目前廣泛使用的片語,意為「不要再頹廢了,振作起來,好好生活」或「要過更充實,更有趣,更有意義的生活」,如 Get a life, why don’t you! (振作起來,好好生活,為什麼你不呢!)。所以當有人失意潦倒或因失業整天愁眉苦臉、意志消沈時,我們就可以對他們說 get a life。 不僅如此,這片語也可用在工作狂或任何迷上某事的人身上,如迷上某電視節目或連續劇,我們也可以對他們說 get a life。 這片語可追溯到數十年前,原本是美國加州的俚語,然後變成美國一個電視節目的名稱,之後即被廣泛應用在電台廣播、電視節目、小說、文章等等之中,如 Don’t take things too seriously! Chill out! Get a life! (別把事情看得太嚴重! 放輕鬆! 好好生活吧!) – chill out 為常見的口語,意思相當於 relax (放輕鬆;放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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