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來美國, 聽不懂的時候多, 聽得懂的時候少. 所以隨時都要記幾句隨身的救命法寶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也蠻常見的, 就是答非所問, 其實我覺得美國人都還蠻不錯的, 如果真的聽不懂, 說聲 Excuse me. 或是 Pardon? 人家都會很願意再覆述一次給你聽的. 當然, 還有一些其它不錯的用法, 表示你不了解, 或是不清楚, 我把它們收集在這集的筆記裏.
1. My brain doesn't work.
我搞不清楚. |
初來美國, 聽不懂的時候多, 聽得懂的時候少. 所以隨時都要記幾句隨身的救命法寶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也蠻常見的, 就是答非所問, 其實我覺得美國人都還蠻不錯的, 如果真的聽不懂, 說聲 Excuse me. 或是 Pardon? 人家都會很願意再覆述一次給你聽的. 當然, 還有一些其它不錯的用法, 表示你不了解, 或是不清楚, 我把它們收集在這集的筆記裏.
1. My brain doesn't work.
我搞不清楚. |
(名詞) 上了年紀的人 (elderly person)。
(名詞) 商品展示;商品宣傳 (sales p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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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 親如姊妹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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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講講 Taco Bell, 這是一家墨西哥速食店, 可是據我求証的結果, 其實在墨西哥根本就沒有這家店, 墨西哥人說:
國人喜歡喝酒,不僅自己喝,也勸別人喝 (勸酒);勸酒就是強迫別人喝酒,英文叫做 force others to drink。不過,說也奇怪,既然喜歡杯中物,為何划酒拳時,是輸的人喝酒而不是贏的人喝呢? 而且必須 Bottoms up! (乾杯,杯底不要養金魚)。好朋友一起喝酒,往往還未動筷吃菜就先乾三杯,"Cheers" 之聲不絕於耳。英文中稱酒喝很多的人是 heavy drinkers (就像菸抽很多的癮君子叫做 heavy smokers),而形容一個人喝很多酒、很會喝酒是 drink like a fish,即牛飲、海量。
有些人散盡家財於觥籌交錯中,弄得家庭失和、妻離子散;有些人則因喝酒,把健康的身體搞壞了,不是男性雄風不再,就是肝臟功能全毀,抑或兩者都有。因此,有人發誓從此「滴酒不沾」了,"I don’t want to drink anything with alcohol.",千萬別只說 "I don’t want to drink anything.",否則別人可能誤以為你連水、咖啡、果汁都不喝了。
如果你看起來像大多數人,那麼單獨一個人的面試場景就可以足夠讓你緊張。當換成是英文面試呢?那就足夠可以讓你緊張到極點-特別是你不知道要期待什麼。專業的穿著,公司的選擇及個人的感謝小紙的是極為重要的,甚至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以最好的方式來回答一般問題。利用這些秘訣來讓你在英文面試的時候排除萬難。
介係詞是句子中的精靈,它和動詞組在一起,會增加動詞的強度、亮度,使動詞更具動感,像Speak up! 就比單單Speak有力。
我們一起來看以下的句子,比較A與B句,你會驚嘆介系詞的魅力與表現力。B中出現的at, behind, by, on, with等都是常見的介系詞,但這小小的介系詞真的起了「畫龍點睛」的作用。
現代社會步調快速,時間管理(time management)極為重要,但有時也讓人覺得挺煩的。今天我們來談談幾種不同的工作步調。
1、multitask 同時做好幾件事情的工作方式。
「McKinsey30秒電梯理論」緣於麥肯錫公司(McKinsey)一次沈痛的教訓。
有一回McKinsey在幫一個大客戶做諮詢。結束前,McKinsey的專案經理在電梯裡遇見了對方的董事長,董事長專案經理:「你說一下現在的結果吧!」專案經理沒有準備,而且即使有準備,也無法在電梯從30層到1層的30秒內把結果說清楚。於是McKinsey失去了這個重要客戶。
A:這兩句都正確,但語意不同,因為 fun 和 funny 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字。然而,這兩個字很容易讓人搞混,致使用錯或誤用的情況不時發生,令人「啼笑皆非」!
在此,fun 和 funny 都是形容詞;不過,fun 也可當名詞用,且用得比形容詞廣泛,其所構成的若干慣用語都頗為常用 (容後再述)。當形容詞用的 fun 意為「有趣的;愉快的;好玩的」,而 funny 意為「有趣的;滑稽的;好笑的」,前者指的是令人愉快的事物或喜歡與之相處的人,後者指的是令人發笑或逗趣的人事物。例如:
這次所要介紹的內容都是一些老美天天會用到的口頭禪, 他們之所以被稱作口頭禪就是因為老美在不自覺的時候就會很自然的說出口. 雖然很多這些口頭禪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但是你的英文的土味夠不夠就全靠這些口頭禪了.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些口頭禪多半用在日常生活的交談之中, 在演說或是上台報告時則儘可能地不要去用它.
也許有人立刻會問我, 那口頭禪的英文要怎麼講? 很抱歉, 這個問題我也請教過老美了, 答案是, 英文中沒有所謂的「口頭禪」這個字, 唯一比較接近的講法應該是 convention (慣用語).
6. Not at all.
一點也不. 這句話通常是用來回答別人的問題, 例如別人問你, "Do you like American food?" 你就可以回答 "Not at all". 這句話強調出一點也不喜歡. 如果只說 "No, I don't like it." 可能多少還會吃一點, 可是 "Not at all" 可能就是連吃都不會想去吃了, 算是全部否定對方的回答. |
我想大家都知道, 說話和寫文章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說話講求的是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因此在用字上要力求簡單扼要, 但重點部份要強調出來. 所以說話時也是跟女人穿的裙子一樣, 越短越好, 該露的地方要露, 不該露的地方就不要露. 你能夠清楚地掌握這個重點嗎? 現在讓我來考考你, 如果有人問你, "Did you break this plate?" 你要強調這不是我幹的, 你會怎麼說? 你會不會說, "No, I didn't." 但是要注意喔! "No, I didn't" 只是說, "我沒有作" 這跟 "不是我幹的" 有很大的差別喔.. 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怎樣? 讓我們來看看這一集, Not 的用法.
1. Not me.
不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