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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 QRF, RRF

QR code (QR 碼) 正夯,QR 是 Quick Response (快速反應) 的縮寫。QR 碼是一種二維條碼,於 1994 年由日本 Denso-Wave 公司所發明,目的是希望 QR 碼所儲存的內容能快速被解碼。在許多宣傳品中,經常有個黑白小方塊,方塊三個角落,還有個像「回」字的圖案,這就是可用智慧型手機照相掃描的 QR 碼。

目前全世界應用 QR 碼最廣泛的國家當然非日本莫屬,但美國亦急起直追,不遑多讓。在台灣,相關應用雖不是很盛行,但亦有越來越風行的趨勢。

事實上,本文並非要探討 QR 碼的發展和應用,只是 QR (Quick Response) 的「快速反應」意思,讓筆者聯想到許多國家都有成立的「快速反應部隊」。這種部隊的英文名稱主要有二:一是 Rapid Reaction Force (RRF),另一是 Quick Reaction Force (QRF),前者可指軍方和警方的單位,而後者專指軍方的單位。所以,若是警方的 RRF,如「霹靂小組」(SWAT - 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那麼以「快速反應小組」或「快速應變小組」來稱之,似乎比較恰當。這些部隊或小組都是訓練來對發展中的狀況做出快速的回應 (rapid response)。

從上述可知,quick 和 rapid 這兩個同義字分別可以跟 response 和 reaction 這兩個同義字搭配 (collocate/collocation),組成 quick response, quick reaction, rapid response 和 rapid reaction 這四個意思非常相近的片語。Quick 和 rapid 之間的用法或含意以及 response 和 reaction 之間的用法或含意有何不同呢? 筆者將在近期內撰文詳加說明。現在就簡單地說明它們之間的基本差異來為本文劃下句點。

Quick 是指「時間很短的快速」,如 He gave her a quick kiss. (他突然吻了她一下),而 rapid 是指「速度很快的快速」,如 John asked questions in rapid succession. (約翰連珠炮似地發問)。至於 response 和 reaction,前者是指「考慮過的 (considered) 反應」,而後者是指習慣或自然的反應,所以「直覺反應」的英文是 knee-jerk reaction,不是 knee-jerk response,因為「直覺」就是未經考慮的。在現代社會中,有些年輕父母親對於小孩的哭鬧,往往就是不加思索地給他們一巴掌,這是 reaction;若能有幾分鐘的思考才做出 response,情況會大不同,也許諸多令人遺憾的事件就不會發生了。

資料來源: http://blog.cybertranslator.idv.tw/archives/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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